关于小说,我在03年写过一点笼通的看法。现在读来,一些概念含糊不清,譬如这段:小说的定义,至今也没有人能给一个准确的概念。我们只能说小说不是什么,譬如说,小说不是诗歌,不是散文,不是故事,不是寓言等等。中国的小说源远流长,四大名著是它们的代表,但它们更象是故事,和现代小说的概念相去甚远。而国外的小说就更象是一些寓言。不管它们象什么,有一点是肯定的,它们都是想告诉你一些道理。这道理,用一两句话也能概括,但用小说的形式表现出来,它的寓意就无限丰富了。这正是小说存在和它的魅力所在。好的小说还有一点,是能朗读的,一些毫无关连的字词句,在读的过程中能让你产生愉快的感觉,这就是小说更高的境界了。
其实,小说还是有定义的。
《中国古代小说研究》,对小说有这样一个定义:文学性质的小说,以人物为中心,以故事为基本层面,围绕人物组织的故事要提升到情节的水平,前后事件必须用因果关系的链条组合起来,人物的重要的行为要有心理依据。时间和空间,叙述和描写,比诗歌和散文有更大的空间。
故事。
故事是小说的前提。
尤其是中国古代小说,包括四大名著在内。不仅如此,外国的古典小说也是。法国的巴尔扎克,福楼拜,英国的狄更斯,毛姆,都是。即使当今欧美的畅销小说,哪个不是包含完整的故事。
但是,定义里说到,故事要上升到情节的水平。
情节。
情节是叙事不可或缺的要素,它是由某种因果原则联系起来的有目的性的事件序列。换言之,这些事件捆绑在同一典型的轨迹上,它会导致关于问题的某种形式的解决或发展趋向。
其实,我们不妨把情节视为这样一种叙事组合成分,它独立于其他的叙事展开法,尤其是修辞和审美排列法,却又在不同程度上与它们相辅相成。
以上的话,摘自《超越情节诗学》,作者是美国的布赖恩·理查森。
他对于情节的理解和小说定义中关于情节的描说有一个共同点,就是强调因果关系或者因果原则。
人物。
沈从文说:一切文学作品都有个深度,即看作者对“人”的理解。以及把它结合到种种不同人事上时的情形,及变化中的关系。写小说有好处,即对人客观,尤其是因此理解人的善良。
心理依据。
小说的工具是文字,文字最为擅长的就是心理描写,比其他手段要更加准确和细腻。因此,可以说,有无心理活动和心理依据的展开,是小说和故事重要的区别之一。
掉掉书袋。
小说的英文单词是fiction,本意是指虚构,编造,可以引申成为一种虚构生活的能力。
某种意义上,小说就是在一个小说写作者自身的视野中,构造某种可能但不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,从而在最大限度上挖掘生活的可能性。
Fiction的另一层含义,是指寓言。
寓言总是以生动、活泼、有趣的形式向我们传达一些东西。小说就是寓言。小说不仅要在形式上寻求突破,营造趣味,更重要的是,小说需要在内容上向读者传达一些东西。这样的东西应当是有重量的,绝不是无病呻吟。
拉丁文和意大利文中,有个名词叫Novella,是专指西方文学中的一种体裁和样式,就是我们通常指的中篇小说。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卜伽丘的《十日谈》里那些故事,是他的滥殇。它特指一些结构比较严谨,篇幅不十分长,而且以一个完整的事件为中心内容的散文体或诗体的叙事故事。框形结构,明显而强烈的戏剧性以及猎鹰理论,是Novella的三大特点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