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,“讨薪”这个名词的出现本身就是一种悲剧:薪者,酬也,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,大家都知道这个理儿,但是总有一些人会作出伤天害理的事情让我们的民工兄弟白干活,所以我们的民工兄弟不得不为天经地义应该得来的报酬而奔走呼号,那情状和乞丐的乞讨基本没什么区别,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剧!
一、民工王斌余讨薪事件
【事件回顾】2006年4月,甘肃民工王斌余因父亲腿被砸断急需用钱,便找老板多次讨要工钱,未果。此后他找劳动部门,找法院,都无济于事。最终,走投无路的王斌余又折回包工头家讨薪,被骂成“像条狗”,遭到拳打脚踢。极度绝望和愤怒之下,他连杀4人,重伤1人,后到公安局投案自首。王斌余一审被判死刑。
【点评】4月本是所谓的阳春三月,但是对于王斌余以及被他伤害的人来说看到的不是春暖花开,也不是莺歌燕舞。但是,关于王斌余事件有很多人都持以同情态度,也在司法界引起了争论。我想人们同情王斌余的理由很简单:如果不是讨薪,怎么会有这种祸端?毫无疑问,这是一起极端的悲剧,但是又是谁导演了这场悲剧呢?我想我们不会不负责任地说是王斌余。

二、北京百余民工讨薪事件
【事件回顾】2006年5月31日,北京朝阳区望京国际商业中心售楼处,100多名农民工向该处租户韩/国JD公司讨薪时遭不明身份者殴打,十余人受伤被送往医院。当事民工称,“我们当时手无寸铁,刚走进大厅,两拨人就冲出来狠狠地打我们。”现场工人回忆,昨天中午,100多名工人走进望京国际中心售楼处后,20多名身穿白衬衫、黑长裤的男子,及五六十名身穿蓝色保安制服的男子开始殴打工人们。朱龙俊称,两拨人手中均拿着铁棍、灭火器、链条锁等器械。
【点评】京城可谓天子脚下,能在天子脚下落脚当然不易,能在天子脚下置大业并发大财更是不易!这个所谓的JD公司应该是置了大业并发了大财的,否则怎么能养那么多的打手和保安?欠薪者处心积虑,讨薪者恐怕也要配备“武/器”才敢讨薪吧?法律何在?天理何在?良心何在?
